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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类型

2013-6-8

1、标准审计报告,即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指当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时发表的审计意见。
2、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1)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3)否定意见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如果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否定意见。
(4)无法表示意见
如果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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